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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通区纪委监委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报告

稿件来源: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: 2020-12-31 00:00:00

区委依法治区办:

  按照《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》(宁党厅字〔2020〕22号)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关于印发《关于全面集中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》的通知(吴利法委发〔2020〕9号)文件及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培训要求,利通区纪委监委高度重视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,及时整理汇总本单位印发的党内规范性文件目录,并提出清理建议。现将清理工作报告如下:

  一、基本情况

  利通区纪委监委单位对2010年—2020年10月印发的732份正式文件进行了梳理汇总,经审查,此次纳入清理范围的规范性文件共有20件;宣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有2件;需修订的规范性文件1件;保留规范性文件17件。

  二、主要做法

  (一)高度重视。召开区纪委常委、监委委务会议专题研究本单位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。成立利通区纪委监委清理工作领导小组,由区委常委、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担任组长,纪委副书记、监委副主任担任副组长,班子成员为成员,下设办公室,确保本次全面集中清理工作顺利开展,高质量完成本委清理工作。

  (二)明确任务。研究制定下发《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》,明确清理对象、范围和标准以及清理原则和步骤。由专项清理小组办公室全面梳理排查,列出清理目录清单,建立清理文档。按照“谁起草谁审核”的原则,由起草室研究提出清理建议,并说明理由。专项清理工作组整理清理意见,形成清理报告报区纪委常委会审批。

  (三)认真清理。专项清理小组办公室明确专人,对照2010年以来的发文薄,进行初步梳理出95个文件,再对照文件原件内容,根据规范性文件定义,梳理出25项规范性文件。经征求区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意见后,最终梳理确定20项规范性文件,并提出具体意见。

  三、下一步工作打算

  下一步,我们将以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为基础,着力抓好以下工作:

  一是公开清理结果。通过利通区纪委监委网站,对废止,宣布失效、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,按法定程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。

  二是及时修订完善。对需要修改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,由专项清理工作明确责任室和完成时限,限期予以修改。

  三是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。今后本单位制定或起草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均严格按照程序,报合法性审核机构,严格进行合法性审查。

  四是定期梳理党内规范性文件。按照区依法治区委员会的相关要求,定期对本单位的文件进行梳理,根据党纪党规、法律法规,及时提出处置意见。

  附件:利通区纪委监委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基本情况统计

 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纪律检查委员会

  2020年12月3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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